建筑施工企业约谈提纲(施工单位约谈)
企业被税务稽查原因及接待时技巧
1、稽查接待心理准备:遇到稽查时保持冷静,给予稽查人员基本的礼貌和尊重。若要求出示资料,可告知需要领导同意,避免未经授权泄露资料。不要与稽查人员争执,尊重他们的工作,建立互信。稽查前的准备事项:了解稽查原因和对方背景,准备相关材料,避免重大遗漏。
2、若未进行自查,不必恐慌,让税务机关去核查也未尝不可。一旦查出问题,再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一定找到精通业务的人士。在政策理解上,有时会有模糊地带,可以灵活运用,进行适当的圆滑处理。税务稽查的核心在于合规与合法性,公司应保持清晰的财务记录,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税法规定。
3、对于税务机关的突然到来,不必惊慌;要摆正位置,不与税务人员起争执;面对举报,要表现的大度宽容;沉着冷静自信的面对税务人员。稽查前的准备工作要做足。这里就是指税务稽查前的自查阶段。面对税务稽查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接待税务稽查人员。
纪检监察约谈程序
1、纪检监察约谈规定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八条谈话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
2、监察机关可以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进行约谈。这些对象包括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可以利用其管理权限,直接或委托其他机关或人员执行约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执行上述措施的法律依据。
3、被纪检叫去谈话两种可能。有犯罪嫌疑,传唤进行调查。因为传唤过去的人可能和机关所调查的某个案件存在关联,而他们又必须通过询问这些人得到某些印证,也就相当于了解情况,充实证据的性质。
4、纪检委办案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的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法、高效的处理。它明确了办案的各个阶段、步骤和要求,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立案阶段 纪检委在接到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或举报后,应当进行初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5、第十六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一般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通知书。诫勉通知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诫勉对象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进行诫勉的事由和诫勉期; 进行诫勉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名称; 制作诫勉通知书的日期。 (二)对诫勉对象实施诫勉谈话。
6、在接到群众举报、开展监督检查、实施巡视以及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领导干部相关问题线索时,或者 在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时,发现领导干部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责任的情况下, 根据实际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约谈。
发布时间: 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