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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规定文件)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2019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特区内的施工招标投标适用本条例。

4、纳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围的工程项目,其招标投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5、第一条 为贯彻《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深圳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市计划立项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9-30